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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届高考历史第一轮必修1第6单元考点复习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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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 第6单元
考点11 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曲折发展
课前自主学习
一、新中国的成立
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筹建新中国,大会通过了《共同纲领》,具有 临时宪法 的性质,确立了中国新型国家的架构。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背景: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
2.初步形成:1949年9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3.发展: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作为 统一战线 组织继续存在,其主要职能是 政治协商 、 民主监督 ;1956年,中共提出“ 长期共存 , 互相监督 ”方针,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依据:《共同纲领》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产生。
2.标志: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形成。
3.内容:大会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体现了 人民民主 和 社会主义 两大原则,它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地位及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疑点1】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
指点迷津:
①历史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的。
③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具有许多优越性:便于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目的: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法律依据:1949年《 共同纲领 》明确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含义:在 中央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 自治区 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4.实施: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新中国共成立了5个自治区、100多个自治县(旗)。
5.意义:满足了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疑点2】新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何特点?
指点迷津:
①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机构,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
②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也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五、“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制的践踏
1.“文革”原因:
(1)根本原因:党内“ 左 ”倾错误思想的发展。
(2)毛泽东错误判断了党和国家的形势; 林彪 、江青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毛泽东的错误。
2.践踏表现:
(1)“文革”中,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动乱中各项法律名存实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失去保障;国家主席 刘少奇 被迫害致死,成为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2)造反派全面夺权,造成社会秩序遭严重破坏。
(3)“文革”期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连续十年没有召开,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也不能实行,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渐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断。
【疑点3】从“文革”角度认识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指点迷津:①从“文革”发动的原因看,民主法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党内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逐步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及集体领导也被削弱和破坏。
②从“文革”对民主法制践踏的后果来看,在“文革”期间安全毫无保障,社会秩序极端混乱,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国家政治生活及党的生活极不正常。
③民主法制建设的艰巨性还在于我国长期的封建专制传统,缺乏民主意识,长期的经济落后造成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另外,世界各国推进的民主化建设的潮流也使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更加必要。
六、法律制度走向健全
1.背景:“文化大革命”的深刻教训:要保护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2.措施:
(1)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 有法可依 、 有法必依 、 执法必严 、 违法必究 ”的法制建设方针。
(2)中共中央为 刘少奇 平反昭雪,并在全国范围平反冤假错案。
(3)加紧全面立法:1982年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民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等一系列法律。
3.成就:逐渐形成以 宪法 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制度化、法律化,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
七、民主制度的重建与完善
1.恢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重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2.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1982年中共确立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 荣辱与共 ”的方针。
3.重视民族工作:1984年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 法》。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比较著名的是创自吉林省的“ 海选 ”制度。
【疑点4】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
指点迷津:
①由于我国现实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在比较落后的经济文化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它的发展还不充分,在具体形式、具体制度上也不完备,需要大力建设。
②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影响多,民主法制意识少;这些因素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严重障碍,要完全清除它们需要一个过程。
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只有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才能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课堂精讲精练
1.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1)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2)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
(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的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的势不两立关系。
【例1】(2010?江苏单科)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6人中有3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63名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30人。对上述内容理解正确的是( )
A.该届中央人民政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B.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C.从此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D.标志着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对新中国的政治制度的理解。A和D项内容为1954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故排除;C项内容是在1956年,故排除。
答案:B
变式训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一些民主党派及非党派民主人士担任国家重要领导职务。其中,中央人民政府6名副主席中有3人,政务院4名副总理中有2人,34个部级正职中有15人由党外民主人士担任。这( )
A.表明“左”派人士和中间人士按三分之二比例参与执政
B.说明中国共产党实行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政策
C.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
D.贯彻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解析:本题考查对材料的理解分析能力。材料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情况,C项正确。A项中的“按三分之二比例参与执政”,B项中“合作”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D项中“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提出于1956年,与材料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不符,排除。
答案:C
2.《共同纲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的区别。
  文献
项目  《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
历史条件国民政府被推翻,新中国即将成立新生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
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经济建设方针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合理调整工商业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例2】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A.确立了政治协商制度
B.标志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C.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
D.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律保证
解析: 1954年宪法颁布时,三大改造还没有完成,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建立,排除B项。A、C两项早在《共同纲领》就确立和提出了,排除。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答案:D
变式训练:(2009?广东高考)我国某部宪法将国家性质表述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一表述说明当时( )            
A.三大改造尚未完成 B.资产阶级已被消灭
C.人民公社体制已经建立 D.经济基础还十分薄弱
解析: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而三大改造完成前,我国国家政权还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内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因此1954年宪法才将国家性质作此表述。
答案:A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
(1)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新时期的基本方针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
(2)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平反冤假错案,并加紧全面的立法工作,完善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度。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6年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3)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依据宪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4)国家还大力开展了普法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例3】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方针的会议是( )
A.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B.中共十二大
C.中共十三大 D.中共十五大
解析: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
答案:A
变式训练: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取得的法制建设成就有( )
①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颁布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③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利保障
④把“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
A.①④ B.②④
C.③④ D.①③
解析: ①项是1954年,②项是1949年,不属于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法制建设成就。
答案:C

特别提示

1.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而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束。它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20世纪上半期中国历史上的几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由孙中山于1912年在南京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其临时宪法的职能终止于1954年宪法的颁布;1954年宪法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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