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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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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十篇)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橘子红了》


  从我读琦君的作品到现在,相信我跟大家都能感觉的到琦君的母亲在她作品中站的份量。因琦君写的最感人的几篇文章几乎都是写她母亲。母亲可以说是琦君最重要的创作泉源。但这不是琦君文章着力之处,而是她写到她母亲因父亲纳妾,夫妻恩情中断,而遭受到种种的不幸与委屈,这才是琦君写得刻骨铭心,令人难以忘怀的片断。

  而橘子红了是一篇一直想以追叙的方式,写出的几篇小说,以纪念逝世的亲人长辈。尽管这个题目是如此的喜气洋洋,但故事里的内容却是非常悲。秀捐,是作者期均在这个故事中的立场,虽然琦君认为那不是完全的她。秀芬,她则是好几个就时代苦命女子的揉合。至于文中的情节,多半是真有其事的。且文中秀芬事实上并没有死,而是被带到外地,继续受尽了折磨,在大伯逝世后,被逐出家门。不忍让秀芬的痛苦拖那么久,而宁愿她因流产而死亡,一了百了。

  此故事中的这种怪事在中国旧社会时有所闻,在别的国家则是匪夷所思。而大伯的兄弟六叔与秀芬之间,却发生了一段似有似无的爱情,以当时的社会伦理,这一场注定了无力翻转命运、有缘无分的苦涩恋情当然必须以悲剧收场了。

  大妈替丈夫纳妾生子,其实是出自于她自私的动机:希望把丈夫从那个二太太交际花的身边夺回来。所以秀芬的死,我想大妈要负责任的。然而在作者的笔下,大妈又是一个那样“豆腐心肠”的大好人。而大伯按传统的标准也没有不对,因三妻四妾是被当时社会所容许的。而最苦了秀芬,因不能跟喜欢的人不能长相厮守,拥有她的人却如此薄。

  这篇故事,有着挥不去的哀伤。至少我很庆幸自己是生在婚姻自主的时代,比那些旧社会的女子多了一些对生命的掌控权。虽然男人好像都是喜欢左拥右抱,巴不得自己可身为大享后宫三千佳丽的古代皇帝,或是当个讨四个老婆的回教徒,但是想到那些失宠冷落时的无尽悲凉,和看那些争风吃醋的残忍手段,才感觉到妻妾成群真是罪过至极。这颗红橘子可说实在是太苦太涩了,所以吃这么一次就够了。

  这,或许就是人性的弱点吧!人们总是很会计划很会空想?……也许,在心中的那些想法都是对的。又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对与错,但是人们总是还会退缩、会害怕最后,真要执行之时,总还是会选择最保守最安全的一条路走去……以前的人是如此,现在的人是否又有进步几分呢?三个传统女子的悲哀,大妈只为了去稍稍留住丈夫的人,而却好像摧毁了秀芬的一生,二老婆何尝又不哀呢?生不出孩子的她,知道有另一个女子即将以子为贵,夺去她的地位时,她只能风尘赶来拼命想打压敌手,甚至只能靠肚皮争不争气?

  在那新旧时代的交替里,新观念与旧观的冲突是可想而知的。我想最后要恨就得恨秀芬为何是生于那个时代里吧!

  毕竟,他们都已经作古也奋斗努力挣扎过,虽然在许多人的眼中还是失败了,但相信那股生命的韧性依旧可以传承……就等待现在的人开花结果……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


  《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是描述一趟考验着勇士的毅力、勇气、情感,甚至是面对痛苦、挫折和危险的路程,丹米尔曼在一天夜晚、一间普通的加油站遇到一位怪老头,他否决了丹所有的自以为是,神秘的他让丹想到古时候的苏格拉底。从此,丹每晚走进加油站、每晚像爱莉丝一样走入梦游仙境,踏上超脱世俗的勇士之道。

  以前每当我低落情绪过了,心头总还是感觉沉重,看书、看影片也只不过是暂时逃离现实生活,并无法完全摆脱压力。这是第一次,当我看完这本书时,竟然觉得自己重生了!我突然觉得从前的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角一样是个傻子,一味地追求成绩和名利,忘了这个世界是多么明亮及美好。现在,我好像重新活了过来一样!看看周遭的景色,我嗅到了花香;也触到赤脚踩在大地的感觉;更听见风在低语。

  故事就像人生一样: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细节,都融入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刻,让我有似曾相识、再熟悉不过的亲切感,《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就是如此深受我的喜爱。

  犹记起初阅读时,它的内容并不是那么令我着迷,但越到后头,越发现它是本与众不同的励志书。其中的精彩不在于浩大的场面,而是建立在万事万物的简单面之下。它让我明白:人生没有平凡无奇的时刻,我们其实都忘记了最初的自己。拿婴儿做比喻,诞生在这个世上的头一回冒险,既充满好奇又保有最自然的一面,从我们开始把生活上的一切灌上名词、学习限定事物为何,便把自己局限在心智所造的洞穴内,而无法自拔。只有少数勇士看见光明、挣脱束缚,然后笑着走向永恒。放下一切吧!我们终归属于天地之间,我们是树、是云、是鸟、是风,死亡也只不过是走回一开始我们走这一遭的源头罢了!

  我们在哪里?现在是什么时间?答案其实很简单,我们就在这里、在当下这一刻。我们总是太执着于过去和未来,我们做到了什么,还有将来要成就什么,却忘记了自己活在现在。醒过来吧!别让人生只是一场大梦;醒过来吧!别再执着于没有意义的坚持上。哭泣和愤怒都蕴含威力无比的强大力量,如果我们能够把这股力量化为平静,其转变将带给我们莫大的快乐。

  勇士会莫名其妙、毫无理由地感到快乐,因为快乐并不是我们感觉到的一种事物,快乐就是自己,就是自己本身。我们会愤世嫉俗是因为我们看得不够深入,所以才看不出他人或自己内在的光芒。当我和书中那原先摆脱不了顽固心智的主角一同净化了身心、使生活变清净,我彷佛感受得到丹静坐时的宁静,看到那一个又一个故事、生死交替的情景。

  放下书本,我竟没有留恋、没有悬在心上放不下的石头。原来我把生活的肩担都幻想得太沉重了!原先认定那一场又一场的竞赛、输赢全成了清风、微风、徐风、狂风、暴风或飓风,随它去吧!放开它、随它去吧!如果我们哪天走不出自己筑起的心情围墙、掉进世人愚昧的陷阱时,请起身像个勇士般行动,活在这一刻并努力表现,只要尽力做到最好,就能找到自己。明白整个宇宙是一体的,包括埋藏在心中的苏格拉底,不过就是最初与最终的自己。

  这本书改变了我,不只是一个观读、一个决定,而是如何看待我所拥有的、所遇到的,愿它也能改变更多的人。我们都应该做个勇士,勇敢地动身前往自在又快乐的世界大门,只因为我们是勇士,每个人都是。改变就从现在开始,别再做梦了,让真实的自己醒过来吧!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风之影》


  生命里总有一个梦,让我们勇于追逐;生命里总有一首歌,让我们一唱再唱;生命里总有一本书,让我们反复翻读,一次又一次,无可自拔的深入书中的奇境里,留下深深的隽永余味……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非“风之影”莫属了!书中小男孩─达尼,在他年幼之际,随着父亲来到了“遗忘书之墓”,在其中寻找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并立誓永远不会遗失它,要永远保有书中的生命力,而这本雀屏中选的书就叫做“风之影”。就此打开惊悚又丰盛的秘境之旅。

  本书作者妙笔生花,将书中各个角色的性格塑造得唯妙唯肖,各有各的偏执,各有各的狂野,对于书中―书与现实、作者与着作、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以错综复杂又引人入胜的方式,使人跟着他的脚步,不设防的跌入了作者设下的囹圄―“世界上还有比文字世界更难熬的炼狱”,那就是“自己的心”,把自己关进自己所筑起的牢笼炼狱中,除了自己,还有谁能将其释放出来,彻底的拯救自我?

  风之影一书表现出书中书的奇幻精彩,书中书的作家─胡立安,正是因为无法宽恕自己,原谅他人,才会在悲剧发生后的数十年后,再次引发另一次悲剧的发生,因为自己的偏执,使那段黑暗的历史无法长眠,在他的心中翻搅、纠缠了他的一生,他用自己的双手摧残自我,用他人的牺牲来照亮他郁郁阴霾的内心,补齐黑暗造成的疮口,但这种惨烈的手段,只会使生命永远沉沦,怎不令人在唏嘘之余,引以为借镜?

  这本风之影不仅只让书中主角达尼越读越着迷,也让我在时空中与作者胡立安卡拉斯、达尼、风之影的本尊书、风之影的书中书,有了错综交叠的重逢,进而跟着达尼一同找出作者─胡立安?卡拉斯其它的作品,在这趟寻书的旅程中,意外发现书中虚构的恶魔竟然真的现身于现实世界中巴塞隆纳街头,不断的找寻、焚烧胡立安的作品,并威胁达尼交出手中的风之影。达尼在这趟寻找作者的文学之旅中,遇见许多人、牵连许多人,看似平行线的彼此,竟在这趟意外之旅中有了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书中书的作者胡立安卡拉斯说过:“书是镜子,人只能在书里看到自己的内心。”的确,我一直深信每本书都拥有一个灵魂,而当我们读过一本书之后,的确因这本书而注入读者所赋予的精神、心态,而在内心产生微妙的变化,尤其是一本影响人心深刻的书,那种种影像、文字,更可能因内心的震荡―而泛起的圈圈涟漪,在一个人的心中、脑中,像抓紧土壤的种子般,生根发芽,永难忘怀,甚而惊动起自己其它的感官,别树一格的思想,说不定,在自己的身上,依然清晰可见那书中的传奇浮现于人生中某一个偶然里。

  是啊!一本书除了可能改变人们的思想及生活观、人生观,更有可能缔造另一段不同的人生,因为未来即是蕴藏无穷的未知,所以我想说―书本的的影响力绝不仅只限于我们短暂的一生!

  双城记的作者狄更斯曾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光明的时代,也是一个黑暗的时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代,也是一个怀疑的时代。”在这本书中,它有社会的光明良善,也揭露了人性的腐败及贪婪,它有崇高的信仰,却也令人疑窦重重,我在其体验社会的光明面、黑暗面,在人性、堕落、仇恨、挣扎、爱与被爱中,重重交叠,穿梭于神秘风之影世界……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我们总是羡慕对方的生活


  我们总是羡慕对方的世界――《七月与安生》观后感十三岁那年,七月与安生第一次相遇。安生披着长发、不听教官要求、企图用石头砸响消防报警器、反抗回家的母亲,种种都初露安生的倔强、放荡、直率,不懂得不掩饰自己的想法。七月扎起马尾,眉目单纯清秀,一副老师家长都喜欢的乖乖女的形象,生活得安乐平静。为何性格对立的两人却成了一生挚友?我想是安生因为迫于生活的无奈才变得放荡不羁爱自由,其实她内心渴望着七月家中父母的关爱、生活的安稳,但现实没有办法给予她想要的生活。而七月羡慕着安生可以随心所欲、随遇而安的生活,因而陪着安生做着荒唐的事,从中展露出她不喜欢自己循规蹈矩、平平淡淡的生活。于是他们遇见了对方,成为对方生命里最难舍的羁绊。七月与安生彼此羡慕着对方的生活,又过着对方羡慕的生活,其实那时他们自己也未认清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如同我们,坐在教室里埋头刷题的孩子想要长大步入社会远远离开数不清的数字、背不完的单词、抄不完的古文;在世间摸爬滚打的人想念着学生时代只有在学科里来回穿梭,与同学用课本打闹的青春;身居高位的人思索着辞官回乡去哪块田园坐在宽敞的大院里听雀鸣、看苍穹、感清风;地处江湖的人期盼着自己何时金榜题名,得以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后来,七月与安生遇见了家明。安生在友情与爱情里选择了七月,于是她决定独自一人上路去寻找那个吉他手。从登上火车的那刻起,安生的生活再也不见安生,整日为了生计奔波,在酒吧小巷、灯红酒绿、搽脂抹粉里把孤独的自己深深的埋藏了起来,唯有那寄给七月张张记录着自己漂泊生活的明信片成为了她孤魂里的慰藉。七月是自私的,她知道安生会选择她,可她依旧送走了安生不曾挽留。她选择了家明,进入银行工作,准备结婚,一切都按着人生的顺序进行着。她从安生的明信片里了解远方漂泊的乐趣,了却着自己渴望自由的心。我想那时七月是恨安生的,自由热情的安生得到了家明的爱,总有着七月渴望的漂泊生活;安生应该也是恨七月的,她用自己的人生成全七月,将自己的爱情带去远方,换来的却是七月的一句“你凭什么和我争”;也许就是从这时起,七月与安生渐渐懂得自己想要的生活。在自己的原来生活里待久了,又触碰着对方的生活,不曾体会过对方生活里的酸苦,新鲜与好奇驱使着我们想更多的、更多的了解对方的世界,那个自己内心渴望的世界,想去生活在那个自己所羡慕的世界里不复出焉。人是好奇的动物,总是想去品尝自己未吃过的食物;探究自己未尝试过的事物;体验自己未享受过的生活;我们为什么会羡慕呢?大抵就是因为我们未曾感受过吧。最后,七月与安生重逢。安生嫁给了男人,过上了自己想要的安稳的生活。七月放开了家明,开始了安生曾经漂泊过的路程。两人如愿以偿。七月与安生是相差甚远的两个人,又是矛盾的一个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既想要安定又想要自由。事实上,安生就是七月,七月就是安生,一个人自由漂泊惯了就想要安定,安定惯了就想要自由。其实我们羡慕着对方的世界其实也是羡慕自己的世界,不过是自己以后的世界,晚一点的世界。当我们面对对方世界又渴求得到的时候不妨让自己平静下来,毕竟我们也过着对方羡慕的生活。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汤小团》


  寂静的夜里,听不到丝毫声响。可是时间在流逝,故事在上演,历史在继续。对于辽阔无疆的中国,我们尝过大多的酸涩和苦楚,我们曾辉煌过,也曾落魄过。如今中国的繁盛是前人所想不到的世界,而往后的中国,我们也无法估计。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祖国的历史应该被铭记,也应该被歌颂,更应该是吸取经验与教训,这样是免不了那一本书,一本家喻户晓的书――《中国上下五千年》。说到书,我确实是一个响当当的好书迷,可是,也不是什么书都能入我的眼。捧着那本厚厚的书,浏览了一遍密密麻麻的字,说实话,我真对它没兴趣。但是,历史应该被人知晓,所以,我只好在家长老师的逼迫下不满地读起书来。可是,就在这时,谷清平阿姨用一本书拯救了我们,让我们不再逼迫自己的脑子去读自己不喜欢的书,那你又知道这本书又是什么吗?没错,这本书就是――《汤小团》。

  《汤小团》是一本清新、富有情感的一本书,它有一个个未知的谜团,在考验着我们的智慧,以十足的韵味吸引着我们,对于一本好书,我们就要像寒冬一样无情地扫荡着,走进这本书,我在无垠的天地里结识了许多新朋友,热爱阅读的汤小团,机智聪明的唐菲菲以及勇猛贪吃的孟虎。

  你很好奇为什么说是《汤小团》这本书拯救了我们吧!别急,现在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这本书所进述的是汤小团翻开了《东周列国志》,因尔去进了书里的世界,同时,唐菲菲与孟虎发现了汤小团的秘密,同汤小团一同进入书中探险,于是,故事的巨轮便开始剧烈转运了。

  这本书以新颖的独特风格让我们幽默与活泼中得到释然,在历史的篇章中得到的认可,它不似其它的历史故事般的枯燥无味,呆呆板板地述说故事,而以一种热情活力的气氛喧染着整本书,让我充分地了解了历史。

  在与书中的人物交朋友时,我也陷入深深地沉思之中。当书魔形影不离地缠上时,我又是否能抵住无尽的诱惑,面对如此巨大的力量,始终顽强地对抗呢?当汤小团一次又一次击败书魔时,是靠着对父母的深深思念,还是靠着对世界的信任,以所有人的正义支撑着的呢?在两者之间,他初次对战书魔时,紧紧的犹豫着,如果救了父母,世界将再也没有书可读,但若不救父母,他们又何时才能相遇呢?在欲望的交织间,在正义与*的对抗中,他毅然地选择拯救世界,这是多么艰难的选择题,他那种大义凛然的精神使我敬佩,从东周到秦始皇拯救世界,我们同他们的举动一样的紧张。

  在这本书中,我收获了许多,《汤小团》不仅带我遨游了历史的篇章,更让我抒发了一种热爱的祖国,乐观向上的信念,对本书带来的益处是十分巨大的。同时,对《汤小团》的热爱是决不厌倦的哦!

  同学们,一本好书像一位高尚的人,在讲我们做人的道理,也散发着独特的光彩,同学们。如果要读书,就要读《汤小团》,不仅要读《汤小团》,更要多读一本本有益处的好书!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其实这句话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还算了解自己,我觉得我是一个虚荣心很强,真的超爱*,没那个资本又爱自恋的人,所以我说找一个一般般的人一起过就好,你信?我还是希望他是最好的,对于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笑对磨难,坚定不移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往西天取经,路上遇到八十一难,但不放弃,一一克服,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初读它时,我看到的是唐僧的肉眼凡胎,不分好坏;孙悟空的计谋多端,机智勇敢;猪八戒的好吃懒做;沙和尚的老实呆板。但在这个学期,再读经典时,我突然发现在他们身上,有一种美好的品质:笑对磨难,坚定不移。

  唐僧自小无父无母,历经坎坷,但他诚心向佛,不屈不挠,笑对过往;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似乎永远无法逃离如来的掌心,可他坦然面对,终于在五百年后等到了机会;天蓬元帅猪八戒、卷帘大将沙和尚都因犯了错被贬人间,但他们都在悲惨的生活中自娱自乐,享受生活的美好,并坚定不移的相信:取经一定会成功的,付出的努力,一定会有收获。微笑着,去看人世间的花开花落,化磨难为磨砺。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太多了,全是告诉我们:要笑对磨难,决心坚定。

  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人生不如意事常*。即使如此,我们也要笑对磨难。磨难,可以使你放弃,同时,也可以使你成功,关键在于你怎么去对待它。在顺风顺水中走过,只会使你变得更脆弱。记得有人这样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对你哭。”确实,笑着是一天,哭着也是一天。而我们当然应该笑着度过每一天,开心度过每一天。佛说,六次转世,才可为人。当我们以人的身躯活在世上时,就应该感到庆幸。

  毛虫破茧而出,经历许多痛苦,最终化作翩翩起舞的蝴蝶;沙砾钻进蚌壳,历经无数煎熬,终于变成闪闪发亮的珍珠,五彩斑斓的彩虹,也只在风雨之后出现。司马迁遭受宫刑,“就极刑而无愠色”,却初衷不变,坚定地要完成父亲的遗愿,终于著成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并发挥才智,终于使《史记》免于毁灭,流传至今;海伦・凯勒小时候的一场大病,让她又聋又哑,几乎失去了生的希望,但她坦然面对,坚定地相信自己可以战胜命运,获得新生,最终迎来了生命的灿烂阳光,成为了19世纪杰出的人物之一・・・・・・不管是大自然,还是生活,亦或是学习,都会有磨难。只要我们笑对这些磨难,就一定能迎来一个灿烂的明天!

  倘若遇到磨难就放弃,唐僧就会被妖怪吃掉,重新转世,还是一个普通的僧人,而唐玄宗还是被恶鬼纠缠;孙悟空只能回花果山做个山大王,闹闹天宫,又被如来收服;猪八戒则会回高老庄入赘成亲,陪陪妻子,了结余生;而沙和尚回到流沙河吃人,作恶多端,或者对着老天发发牢*。如果真的这样,他们只能庸庸碌碌的过完一生。但做人不能平庸,要闯出自己的一片天。西天取经虽不容易,但容易干不出大事业!

  取经不易,这正如我们的学习。想要取得真经,必须要面对种种磨难。我记得在《开讲了》中,六小龄童说:“苦练七十二变,笑对八十一难。”没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们在生活中或许会遭遇山穷水尽的今天,但只要笑对磨难,有坚定的决心,就必定是柳暗花明的明天。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破碎的梦


  ′合起手中的书本时,已是夜阑星稀。闭上眼,脑海中,回荡着那黑暗中一声声声嘶力竭而又无助的呐喊,浮现着那流露绝望而又无奈的双眼,缓慢而又沉重地敲击着我的心。望着窗外神秘深邃的夜空,我好似看到了什么。

  《骆驼祥子》是充满了悲观色彩的小说,讲了一个在旧社会的农民――祥子,天真又憨厚,省吃俭用又吃苦耐劳的车夫。他孤身一人来到北平,日夜辛劳,省吃俭用。他只有一个梦想,就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祥子始终坚定着自己买车的愿望。终于,他拥有了一辆用汗水凝结的车。好景不长,他在一次被军阀抓去,人财两空。逃走后,他只有那四匹骆驼和骆驼祥子的名号。可命运总是造化弄人,虎妞的一个谎言,葬送了祥子的幸福,以他的未来为代价,再次买了一辆车。可祥子不知道,他的地狱才刚刚拉开了序幕。虎妞的死亡,新车的再次离去,心爱的小福子上吊自杀。。。。。。一起又一起的悲剧向祥子砸去,祥子内心的希望之火一次又一次被扑灭。他的心碎成了渣,在黑暗社会零散飘荡,无法拼凑。祥子如同行尸走肉,泯灭了当初的正义憨厚,变成了无恶不作的社会败类。

  残花败叶,虽生命变得颓废不堪,但它曾经却拥有最美丽的绽放,死后还能落地护花,实现自我的价值;残兵败将,虽脸面变得羞耻难当,但他今后却可以巅峰再起,死时还能战死沙场,为国献身,拥有死后的荣耀。

  可祥子那正义的心灵如同玻璃一般,打碎了即使拼凑,也会留下裂痕。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使他的心碎成渣,在丑陋社会中随风飘逝。祥子本是黑暗之中那抹可以照亮的光明,最后却在那黑暗熔炉之中溶解,泯灭了那最后一抹光明正义。祥子那双天真而又憨厚的眼眸,在社会的糟蹋

  和折磨之下,变得自私而又贪婪。为了生存,他无恶不做,开始贪婪无耻,不复之前的天真,祥子成为了好赌成性,丑陋肮脏的人间渣滓。

  我想,这怪祥子吗?如果他坚定信念,重新振作,如果他不愿自甘堕落,祥子也许就不会这样。可我又想,*规说过“人之初,性本善”,当时人们的心灵在社会的糟蹋和折磨下,再正的心也总会多一丝罪恶无耻。在那样肮脏的社会中,人最罪恶丑陋的本性就会开始发酵膨胀。

  在老舍笔下,一步步揭开了那肮脏丑陋的黑暗社会,揭开了那最丑陋贪婪的人性。毫无保留的展现在人们面前。在那个年代,贫困潦倒,饿死街头的人们数不胜数,对他们而言,死也许才是种解脱。哪像现在的我们,吃喝不愁,大鱼大肉,却从未知足。我们也许从未知晓,你嫌弃的生活正是别人只能用来憧憬的生活。

  时钟的滴答声拉回了我的思绪,窗外依旧是深沉的夜,太阳依旧会从东边升起,也许是那双流泪眼睛,也许是那声无助的嘶喊,让我深深感觉到,生活不一样了。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神奇的亚马逊河》


  悠悠的亚马逊河啊!你哺育了大地的丰饶,灌溉了生灵的希望,你不仅是是世界的第一大河,六千公里长,一望无涯……更是掌握地球脉动的地球之肺,读完《神奇的亚马逊河》一书后,我心撼动不已,不只对那片遗落在南美洲上斐然的钻石赞叹!感动!更让我的人生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

  人类科技的日新月异,不过对于亚马逊河的了解,却始终如隔着一层面纱―透彻中带着模糊。每年,仍有许许多多的新物种被发现,而在森林深处,更带着神秘与不为人知的的色彩。从照片当中,我想象了黑色水系的黑河,以及黄色水系的索里门图河在玛闹斯交汇形成亚马逊河主流,黑、黄水相混而涌的壮观景象。我想见夕阳点点洒在河面上的美景,照得整片河面如一望无际的金黄,不论朝哪一方,都能见他独树一帜的美。任谁见了这景象,都会停下脚步让自己揉入这一片美丽的风景。

  白天时,清风从河面吹上来,使人精神为之一振之余,都想纵身跃入河中,但小心啦!我想食人鱼只消花几分钟,就可以把一头牛吃得只剩骨架吧!三角形白森林的尖塔,成群的攻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过它们的名字名不副实,当地人三餐都吃食人鱼入腹。翡翠色的‘玻璃树蛙’全身透明,骨骼及内脏血管全能一览无遗;半夜三更‘笑蛙’如女鬼魅笑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叫声如狗吠的树蛙是‘吠蛙’;鸣声似连击的小鼓声的树蛙是‘鼓蛙’;爬树像弥猴,四肢交互像走路或跑步的‘斑节绿树蛙’。在树上活动的哺乳类有体小如松鼠,可爱轻巧的‘松鼠猴’,会在短暂活动后趴在树上呼呼大睡,一会儿醒来后又像充饱电的玩具活力十足;长相如ET可爱又诡异的‘三指树獭’,整天懒懒得赖在树上;吼声宏亮如虎啸的‘红吼猴’,即使在林木浓密的雨林中仍能以吼声当作无线沟通,这样独有的神秘雨林让我读来欲罢不能!

  除了河面之外,两侧的河岸更充满了神秘、生机以及危机。上岸时,有经验的人,选择带枝猎枪,随时注意两侧的树林,即使一只小蛇也不敢轻忽,毕竟多数生物都尚未被记载。除此之外,陆上风光风情万种,高大的雨林植物是当地的地标,蕴育出数以万计的物种,更赢得‘地球之肺’的美名。

  但是,你可以想见,这美丽的地球之肺,却在人类贪婪、无知地开发与*下,以被蚕食鲸吞的速度,逐渐缩小。如今,一片片的经济作物,掩盖住浓绿的原始地貌;生物学家致力发现这条河的新物种的速度惊人,但已被发现的物种灭绝的速度更为惊人!人类为了自己的欲望,在这南美洲斐然的钻石无止尽的开发,这人间奇景,过不久,恐怕成了水泥丛林,美景不再!

  我常想,等我长大,当有能力背起行囊往地球那一端,那遗落在南美洲上斐然的钻石的人间净土探险时,它是否已失去少女娇羞的面纱,失去少妇雍容的风韵,只剩一片枯寂?或我只能坐在家中重读本书,既不用深入险境,也不用冒被食人鱼啃食大腿、被神秘巨鳄一口吞下、更不怕被雨林密密的蚊蚋、螨蜱袭击得体无完肤;从书中闪闪熠熠的雨林黄昏、迷蒙晨起的清晨时分里,放松心情、尽情冒险?对想象中的亚马逊体会如此不一样的臣服之旅、震撼之旅?我自心中发出长长地喟叹!

  起向高楼撞晓钟,震醒人间痴与聋,愿徐仁修的这本探险途上的情书,可以让利欲熏心的人类,看见自己的残酷,听到地球的呜咽、亚马逊河呜呜的悲鸣!


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养花》


  《养花》――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笔下的文章。我读了这篇文章,觉得文章中充满了寓意深刻的哲理。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开门见山地点明了老舍先生养花的原因。说明只有喜爱某种东西,才会对它产生兴趣。老舍先生因为喜爱花,才能从养花中得到乐趣。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我常常在书的海洋、知识的世界里遨游、探索。每当得到一本好书,我就像久旱干渴的禾苗突然得到雨的滋润一样,如饥似渴地攻读起来。我曾经读过这样一句名言:”用珠宝装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是呀,通过读书,我了解到动物世界的奇妙,植物世界的色彩,海底世界的神秘,大千世界的奥秘。我从书中得到了知识,领悟到人生的哲理。知识充实了我的头脑,丰富了我的头脑,使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晓得的小孩子成为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志向的少年。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

  我继续往下读:”我只养些好种易活的自己会奋斗的花草。“这一句让我体会到,人生活在这个世上必须要有生命力,不能只在温室中成长,只有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在困难面前不屈不挠,能勇敢地与困难做斗争,才是好重易活的自己会奋斗的”花草“。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虽然不是一个在困难面前低头折节的人,但做什么事总得依靠父母。比如说,洗衣服、洗鞋这两件事,我虽然不太会洗,却还能应付得了,却以不会干为借口,让爸爸妈妈帮着干,这是不应该的。学习了《养花》这一篇文章后,我想我也要做一棵好种易活的自己会奋斗的”花草“,决不再做温室中的”花草“,决不再做”小皇帝“。

  人活在世上除了不能向困难低头,还要博采众长。”多得些知识决不是坏事!“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迪。以前我曾这样想过:”为什么要学那么多的知识呀?!学多了又不能当饭吃。读数学有什么用?只不过是学会算几个数字而已,在日常生活中学会找钱付钱不就算了吗?!读语文有什么用?只不过是学会认几个字,何必读得那般费劲儿呢?“其实,我彻头彻尾地错了。读数学,就要读出一丝不苟的精神;应用题,可以使你的思维能力提高,而不是会算几个数字就了事。学语文,就是练能说会写的技能等,而不是会认几个字就得了。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是的,这的确是真理。不劳动,什么事也做不成,不是吗?这使我想起去年的一件往事:

  记得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几条金鱼。我高兴得活蹦乱跳,因为我非常望养几条金鱼。要是这样的话,我放学后家里没人时就不会觉得寂寞了。开始,我天天喂他们,天天看它们、关心它们,观察它们是否长大了。可是到了后来,我觉得没意思,就把金鱼的存在抛之九霄云外,要不是妈妈叫我,我懒得喂他们呢!到了冬天,天气寒冷,我没有把它们抱进屋内,结果那些可怜的小鱼儿们都被我害死了。我非常伤心。我终于明白了不劳动是什么事都做不成的道理。

  《养花》这篇文章,令人深思的地方还很多,就等着我们怎样去挖掘、探索,品尝其中的味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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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作文1200字(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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