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精选2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
几年前的那朵浪花犹如一滴水彩,滴进我心中的大海,泛起了五彩斑斓的涟漪。现在,那涟漪层层加深,只因我内心没有变的是那份痴迷
六岁时,妈妈去外地出差,因为没有人照顾我,只好跟妈妈踏上了去威海的路途。司机开得很慢,没有走高速,我们一路跌跌撞撞了两个小时才到了会场。妈妈脸色发黄,双眼无神,嘴唇也因两个小时没有喝水而干裂,唇纹也略加深厚。
我们走进会场,踏进门槛的那一刻,一阵悦耳的声音侵袭过来。我环顾四周,不放过每一组人群。突然一个温文儒雅的阿姨映在我的视线里,她身穿一袭淡蓝色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画着中国风的`彩妆,静静地坐在一张方形但不方,颜色略深,纹路丝滑的石凳上。只见她纤细的手指在琴弦上灵活地跳动,与那不同颜色的琴弦交相辉映。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如二月春风对碧水的温柔;如秋日月光对嫩柳的辉映;如夏天小草对荷花的细语。我简直看呆了,禁不住地拽着妈妈往人群里挤。
三天后,那印象仍在我脑海里回荡。回家,妈妈给我报了古筝班,我迫不及待地期待着第一节课。
我满怀期待地来到教室,乖巧地坐在椅子上等待着老师的到来,我好奇地看看四周,发现身后有一把竖在地上的琴,我俯下身子,细细的打量这把琴。共有21根弦,两种颜色,每根琴弦都有不同的音调。不一会,老师进来,看见我的动作,忍俊不禁。
我学古筝学了八年,直到现在。在小学的五年级时就已经考完了十级,老师也换了好几届。我喜欢的是古筝,从见到的那一刻。
我喜欢古筝,一直都喜欢,虽然中途想要放弃,但是我还是坚持下来学完了十级,只是因为当初的那朵浪花泛起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3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4
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5
因为这份痴迷,心中有了更足的底气;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有了更多的精彩;因为这份痴迷,我有了更多进步的动力。
记得小时候,我对读书毫无兴趣。每次我坐在地上玩玩具,都快把地面坐出一个坑的时候。便会有一双手递过来一叠纸片;我照例会看一眼,以为是更好玩的东西,结果被我一手打到一边。妈妈那张脸也因此变得焦虑起来。
一天,那双手将另一叠纸片递了过来,我连看都没看就把它打到一边。那双手直接将那叠纸放到我眼前。我慢慢放下手里的玩具,拿住了那叠纸片。我看到纸片上画着我所熟悉的玩具,画着在马路上飞驰的汽车,画着我没见过的动物,画着天空上像棉花糖似的.白云我一张一张地翻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痴痴的笑容。妈妈脸上也不再焦虑,慢慢变得开心,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指着纸片上的字,发出疑问的声音。“汽车。”我张开嘴:“汽车”妈妈脸上的笑越来越灿烂
走在街上,我的小手紧紧攥着妈妈的食指,马路上奔过的汽车让我的眼珠转了过去,我伸出食指,小嘴张了张:“汽车”妈妈眼中流露出高兴的色彩。
眨眼间,一棵树都已完成了抽芽,开花,落叶,过冬的成长历程;几张小小的纸片也早已不能满足我的欲望,我开始寻求更大的阅读量。妈妈似乎早已看穿了我,将我拉去了书店。妈妈带我来到儿童绘本区,结果我翻了翻就一溜烟跑去了儿童书籍区。过了一会,妈妈只好哭笑不得地跟我来到收银台交钱。
我躺在沙发上,在阳光的沐浴下看书,一个字接一个字在我眼前闪过,一点点填着我痴于读书的无底洞
转眼,我从幼儿园的小不点,一点点地变成了与妈妈齐高的初中生,似乎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可能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与坚守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6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7
箱中有瓶,瓶中有墨,墨中有那份不变的痴迷。
初学,并不觉得好闻。拿出毛毡,称不上雪白,红格排布。卷在其中的,是墨。盈着自己的姿态,滚落到砚台中,黝黑,好像只能这样去形容,仿佛一陕北汉子在黄土上风吹日晒,留下时间的刻画,深深烙印。墨有着它本来的模样,乌黑,镜面一般镀着光。回位,猛吸一口,并不好闻,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但,渐渐痴迷。
“墨香气十足。”老师踱着步子,来回漫无目的地驻足。上课已十有余,屋里弥漫着墨味。一落笔,毛豪触到纸的一瞬间,洇成一朵朵小墨珠,镌刻在纸的一侧,像是命中注定,对号入座。一顿,一行,一停,一收,动作一气呵成,写完只觉得身心舒畅。我痴迷了。碑刻的字迹浮现在脑海,虽不是墨迹,但一样劲柔有力。我痴迷在墨香,更痴迷在书法,不变定律,热爱。
墨,文房四宝之一,曾随他人一起感受墨的温度。砚,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平躺在台的中央,毫无生机可言。“磨吧!”习惯了这种墨香,下手却不知从何做起,不知所措。手平持,三指裹住砚,找寻台中间位置,开始不变的匀速运动,开始不变的痴迷。一圈一圈打着轨迹,砚慢慢收敛起那份死灰的面貌,脚下生花,酝酿出饱和度极强的墨,滴落,稠得很,似乎溅出也能是一图春江山水。墨,固然分名墨贱墨,但一直都在的是古人智慧,不可胆大地评论些什么。我痴迷在书法,甚痴迷在匠人精神,不变定律,传承。
墨即成点,在纸上翻飞,不变的是墨香,是历代书法,是等待人们传承的文化。
箱中依旧存着几瓶墨,抚去瓶身上的灰尘,崭新。借着灯光,撩起笔,书尽一言词,灯光也微微暗下,吻醉了我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痴迷于墨的种种,痴迷于文化的各各。墨,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8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9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0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1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2
时光如流水,冲走了记忆里的流沙,冲淡了许多难忘的瞬间,却在我对毛笔的痴迷面前束手无策。
几年前的我,我和我妈走在燥热的大街上,我并不知道她要带我去那里。我们来到一个大房子门前,里面传来古典音乐,这音乐就如清泉一般,冲走了我心中的烦闷。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些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在那练习书法,我看那些写毛笔的学生,毛笔在他们手里来去自如,而老师呢?老师是一位差不多年过四旬的女人;笔在她的手中更是有了灵魂一般,就如游走的龙蛇一般,十分流畅,写出来的写也是十分好看。当时,我在脑海中有反复闪烁的念头,自己也要写出这样的毛笔字来。
开始了,老师叫我练握笔,这一握就是一个小时,笔画,一横一竖……
那时开始,文房四宝放进了我的房间,放在那本来就不大的书桌上;从最基础的笔画,运笔开始,用这一个又一个周未,我的精力全部注入其中,写写停停的笔画,还带这不成熟的字体,这些连成了第一个作品《松下问童子》。
但我进入中学后,学业负但日益加重,我依旧每周未去练字,成绩没有丝毫留情,如股市暴跌一般。那时起,我放下我所痴迷的`毛笔,不过,它还在自己的童识里,自己上了一把锁,痴痴地不让它走,我带这最后的怀念,把那些书桌上的“宝贝”收了起来。
两年过去了,学校开展了运动会,有特长的同学都报名了,老师说需要一幅作品,在走方陈时要展示,我毫不犹豫地举起了我的手,我来到书法班,用了二个小时练完那六个大字,还是行书。
回到家中,从柜子里取出那些东西,取出作品纸,挥洒自如的写那几个字,虽然没有老师写的那么有神,但还有是有形有骨的。
作品出,掌声起……
对于毛笔,我还是保留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3
纵时过境迁,用着新买的笔墨和宣纸,手起笔落,一笔一画,我心了然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这周回家后自己买好工具,画一幅国画,下周交上来。”美术老师不容置疑的声音随着下课铃声一并响起,同学们纷纷面露难色,我却不愁反喜。
曾经痴迷于徐悲鸿笔下的骏马,齐白石笔下的游虾,向往如他们一样,仅用笔墨就创造出一个简单却恢弘的世界。怀着这样的痴迷和期待,我去学了国画,也小有所成,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业的加重,国画渐渐淡出我的生活。
回家后,吃过晚饭,我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摆弄起新买的国画工具。书桌上已经事先铺好了一层报知,我拿出调色碟,用来代替墨碟,一格一格地倒入墨水,再加入不同量的清水,调好不同的浓度,再拿来一个小塑料杯,装好清水用于洗笔。
一切准备就绪,我开始创作了。我在报纸上铺上宣纸,执笔,蘸墨,手腕抖动几番,洁白的纸上就显现出一朵莲花的轮廓,有模有样。我有些得意,继续画复杂的景物。浓墨,淡墨来回切换使用,工笔、软笔的.痕迹交错纵横,洋洋洒洒,共同汇成了一汪水潭,几朵荷花,几只蜻蜓。塑料杯里的清水渐渐愈发乌黑,最后与调色碟中的墨汁无异。画得其实并没有多写实,我却如痴如醉,沉浸其中,似乎自己就这这小潭旁,闻蜻蜓振翅,嗅荷花清香或许是太痴迷了,才会觉得有声有色有味道。
提笔落款,卷起收好,我对自己的作品极为满意,觉得作品仍旧不失当年风采。大概是因为我心中不变的那份痴迷吧。始终热爱痴迷,才能保持本心不变,才能创作鲜活的作品,才能有所成就。
我会保留那份不变的痴迷,画出更好的国画。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4
清浅时光,悠悠岁月,一路成长,不变的是痴迷于那檀檀书香。
“听书”
犹记得儿时,有个疼爱我的外公,那时爸妈忙碌整日在外奔波,无暇照顾我,便将我送于外公家中。
幸好外公识字,为了让整日调皮的我安静下来,便开始给我读故事绘本,这法子十分奏效。每天,我都会拉着外公到院子中给我读故事听。院子里的阳光暖融融的,十分舒服。我坐在外公身旁,仰着小脸认真地听着故事的内容,脑海中构建着书中的情节,嘴角微微上翘。
“读书”
渐渐地,我长大了,身边也终于有了爸爸妈妈的身影,他们将我接回了家,欣喜地发现我喜欢“读书”。
这时候,我刚上小学,已经认识了字词,却并不广泛,有时不认识的生字有许多,爸爸妈妈便会一边用手指着拼音,教我读,我也喜欢这种学习的感觉,因为它能让我,自己读完我想看的书目。之后,我每天放学都会读书,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小学毕业。
“看书”
步入初中以后,才发现时间十分紧迫,学业加重,作业量几何倍的增多,平常根本毫无空闲与书相会,直到周末才能挤出时间。
现在不同往日,从前的我,需外公念书给我听,需爸爸妈妈帮助我阅读,而现在,对语文有深一步的了解,看的书也是不同与儿童读物的大家名作。周末时,找一个温暖的'午后,坐于阳台的藤椅,沐浴着阳光,捧着一本喜爱的书,分外惬意。
或许,徜徉于书海,才是我认为最美好的时光。
书香伴我一路走过稚嫩,跨过青涩,我相信,它也一定会伴我迈向成熟,走完余生。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5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固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6
你对我的痴迷如山间清爽的风。如古城温暖的光,从白昼到黑夜,由清晨到晚霞,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我心里有个位置永远属于你。每次我放学回家,在门口总能看见一个佝偻老人,她就是我的奶奶,接过我沉重的书包,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温柔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说个不停,撩开门帘,映入眼帘的便是桌上丰盛的饭菜,香味飘入我鼻中,不顾一切,我动起碗筷。一旁的奶奶笑着说:“慢点吃,别噎着,没人和你抢。”我吃的越多奶奶脸上的笑容也就越多。我发现奶奶脸上的皱纹像花一样,肆无忌惮的开放。衬托着星星点点的老年斑。白精灵在发丝上跳动,心酸顿时涌上心头。时间会变,岁月会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清晨的阳光洒满大地,光辉落在我身上。我穿着奶奶给我买的新衣服,在镜子面前照个不停,心里有种感想:感觉自己美美哒,透过镜子,我看到了一个微小的老人,正站在远处痴痴地看着我,笑意正浓。扭过头跑去找奶奶,奶奶看我过去便张开双手,我扑进了温暖的怀抱中,像棉花糖一样柔软。奶奶粗大的双手拥抱着我,我仿佛能感受到那曾细嫩的双手经历的风霜雪月,爱在指间缠绕,痴迷在眼中透露我大孙女穿这件衣服真好看!”我从奶奶的眼神中看到了那份痴迷,满满的爱意。我很少看到奶奶笑的这么开心,也很少看到奶奶眼神中的那份痴迷,我家有三个孩子,奶奶唯独疼爱我。四季会变,星光会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叶子会脱离大树掉到地上,云朵会挣脱天空消失不见;雨滴会离开云层汇成水坑,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奶奶对我的痴迷,哪怕岁月浸染,奶奶对我的那份痴迷也会留于心中。
万物皆会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7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8
信念是鸟,它在天亮仍黑暗之际感受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我坚持最久的事,除了学习之外,就是画画,是什么让我坚持这么久?是热爱、是迷恋、是痴迷。
我生来就喜欢画画,这约摸要追溯到十几年前,年幼的我因父母几句夸奖就越加喜欢画画。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冰凉的天空中云层层叠叠,尚有几点星子依稀可见,秋日被云掩住了脸庞,几丝秋雨如银针般落下,紧接着便是一场倾盆大雨,霎时间天地昏暗,水汽氤氲。
我手持画笔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画纸,哪管此刻窗外的滂沱大雨。手肘挥动,下笔如有神,利落的起行,定大关系,笔尖擦动画纸的声音为雨声伴奏。点动成线,线动成面,从容不迫的.找明暗交界线,耐心地一遍遍铺调子,加深暗部动作一气呵成,连最后的细化都小心翼翼的去刻画,去勾勒,倾尽我所有的热爱与痴迷……这种万物皆空的状态任何人都打扰不了,我去完成我热爱的事。
最后收了尾,我才察觉到窗外的雨不知何时潲到了肩膀上,持笔的手早已冻僵到无法屈伸,我缓缓站起,尾椎和膝盖传来的酸痛刺激着我的打包神经。
时过境迁,白驹过隙,许多事情都发生了莫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这渗进我血肉,铭刻在我灵魂之上的信念。
家里大大小小的证书奖章落满了灰尘,唯一崭新的,是我这一腔热血。
渐渐的,雨停了,一束光透过薄雾洒在地面上,水洼中映出五彩斑斓的颜色,恰似我此刻的心情,完成一副作品的喜悦,真美!
鸟儿在黎明前的黑夜唱出了歌,于是打破了黑暗,那是信念,那是不变的痴恋。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19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0
暖橙色的明亮灯光安静地倾洒在一尘不染的洁白宣纸上,清爽的晚风夹杂着夜色的凉意轻轻地翻卷起纸张的一角。提笔再落笔,流畅优美的字句顺着我微微颤抖的笔尖如行云流水般缓慢而又有序地倾泻而下。
一盏温暖的明灯,一叠干净的白纸,一支笔与一些琐碎的灵感,例行的创作之旅便自这些细微的事物中悄然无声地拉开了序幕。
我一向深深陶醉于创作的过程。那种全身心地沉浸在文字中的奇妙状态,无时无刻不令我眷恋痴迷。就好像长期失眠的病弱之人,终于在他朝思暮想的`温暖被窝与软绵绵的天鹅绒绵大床上,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安稳的好觉那般舒爽惬意,会使人不自觉地沦陷其中,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其实创作既无关乎具体的内容与否,也无关乎所处的时间地点,似乎仅是随手记录些微不足道的所想所感,便能给我以充实的满足与愉悦感了。
学业生活日渐繁忙,考试测验纷至沓来,但是每天傍晚的创作时间,却从未因此而中止过。短短一篇对周遭生活评判的理性杂文,能让我更好地理清今后的复习思路与目标方向;而一段温馨和睦的小小故事,则能很好地平复自己躁动不安的负面情绪。创作成为了我缓解压力,抒发情绪的一个情感宣泄口,也化作了我在闲暇之余获得乐趣的来源。我逐渐习惯于去用文字去思考一些问题,用文章来表达自己的感情,用创作来理解这个社会。慢慢地,凭借着对文字的迷恋热爱,我在快节奏的初三生活中站稳了脚跟。
道路两旁的大小店铺门前的吆喝声在不自觉间已然停息下来,就连街上步履匆匆的行人们也逐渐稀疏起来,挺拔矗立的高楼大厦上明亮的灯光,在深邃漆黑的夜幕中,连成了一片浩瀚渺茫的光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1
结识于她,是在那簇簇群花之中。公园中,花朵们争相开放着,互不相让,都想映入人们的眼帘。开满了一路。唯独她,不争不抢,静静地立着,静静地开放着,静静地等待着。在那姹紫嫣红中,我看到了净白的她,她那独特的气息,让我忍不住向前。在那嫩黄的花蕊旁绽放着如小瓷勺般的花瓣,她在向我微笑。在她的身旁,还点缀着如蒲扇般的荷叶,恰逢雨后初停,那荷叶上还残留着些许小水珠,停留在荷叶上,如玉盘上托着几颗白珍珠。她与景相融合,痴痴地望着她,她也望着我。忘了时间……
记忆中的那片荷花,是如此的美丽。
再次与她相遇,是在文学中,杨万里曾说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不正与我看到的那片莲一样吗?品味着,感受着作者当时的心情,眼前又仿佛浮现出那片美好的景象,望着那首诗,那幅插图,心飞湖上。
真正痴迷于莲,是在《爱莲说》中。“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这正是莲所具有的形象――永远直挺,不会像他人一样,盲目追求,而她,永不屈污。她不染污泥的表面,正如那些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一样,正直,清廉。我想,就和我看到的那片莲花一样,不和其他花相互比美,而是静静地开放着,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也就是这种默默无闻的精神,吸引着我,让我痴迷于她,钟情于她。
周敦颐,这个“独爱莲者”。那份清正的品质,不和世俗相比,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就如莲花一般。莲花的美吸引着我,也让我对莲花心生敬意,学习莲花的正直,做像莲花一样的人。
即使岁月褪色,不变的仍是对莲花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2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3
梅定妒,菊应羞,我道海棠依旧。――题记
小时,总认为母亲总是超越尘世间风情万种的美丽。尤为那双眸子,清丽无俦。
遥忆幼时,一个人躺在床上。黑 的空间连同恐惧心底无限的蔓延。诡谲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撒在床尾,溅成了碎片,偶的一阵风,舞姿婆娑的树影便投射到双目中。我紧闭双眼,怕睁开半刻,魑魅魍魉就扑了过来。盼望着,盼望着,“咔哒”一声门开了,是母亲回来了,心中雀跃。屏息凝神,舒缓的脚步,怕踏碎了几个轻薄的梦。又是“咔哒”,无尽的黑暗应声涌进,悄眯开假闭的双眼,房间那头的眸子似一泓清水。痴痴地望着,我惊谙到,凌晨十二点海棠未眠。
慢慢地,不知何事冲淡了内心那双眸子,连是何样竟也记不起。一心只想着独自踏过生活的绚烂,却也忘记了返璞归真处,还有一束海棠袅袅而立。
还是清晨,却猛地从睡榻上惊醒,窗外氤氲还笼罩这那轮没落下的月牙,辉光渐淡,残花缀了满枝,鸟儿栖在树头,我发现,早晨四点的海棠未眠。又倒头呼呼睡去。
再醒来,炽热的光已透过窗帘渲出黄色的光晕,起身看看散乱的被褥,觉得黑也没什么可怕的`,的确没什么可怕的。乘着母亲的呼喊,下床,寻觅着声音的源头。看见餐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煎蛋,洁白无瑕的牛奶,一旁,母亲也拽着睡意坐在椅子上。开动起来,却不自主的抬起头来,用余光一瞥那曾痴痴念着现在也依然的眸子,被笑意遮掩。无意察觉,七点的海棠依旧未眠。
默默的伫立,痴痴凝望着的双眸,海棠依旧,哪怕被银丝淹没,被皱纹覆盖,哪怕铅华不在,它依然绽放在心河的对岸,应傍痴迷而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4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25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废寝忘食,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默默地又为书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给了我无限的遐想。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他给了我春暖花开的美丽世界!。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长袍飘飘,面如冠王的李太白。我瞧见他面容憔悴地写出了“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用来下酒的剑伤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那天上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在唐朝恍惚地来过,又恍惚地走了,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云深不知处,听见那个为蓝湛的少年,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看见那个名唤魏无羡的少年,忽而想起一句“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知晓了他们乃是武林中人,走路带风,嘴角含笑,最喜欢的动物是驴,最讨厌的'动物是狗,他们的老大是魏无羡,魏无羡是公子世无双。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