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一、认知目标
理解:
用事实表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用事例表明,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列举事例和有关资料表明,公民依法行使揭发检举权的重大作用。
运用: 通过走访,参观或其他活动,了解诉讼和审判的基本程序。
(一)能力目标
认识揭发检举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培养揭发违法犯罪、检举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初步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觉悟目标
懂得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既是公民的义务,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增强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
懂得受到不法侵害忍气吞声或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是错误的。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重点]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框题内容。
(2)控告检举违法犯罪。
(3)“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一课时)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让学生用自己的眼光去分析身边的案例,引起对本节课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由无奈到理性的思考。)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对于公民个人和国家利益有什么意义?法律给我们哪些武器?
这就是本课要解决的问题:
[探索新知]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2。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板书)
提问;上述染例中刘爱娟同学咬伤坏蛋的手,又在当天晚上在父亲和村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对破案有什么作用?刘爱娟同学保护同学劝壮举歹徒的事迹受到学校的表彰,也受到法律的支持和鼓励在哪些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3。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41条、刑法第254条、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投影片二)
(4)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5)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投影片三)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投影片四)
1)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青少年在与违法犯罪做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力求在保存自己的前提下,比较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
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好方法有: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
(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Q###J、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课堂小结]
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公民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看到违法犯罪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十分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