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一)
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 教学设计(一)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积极关心国家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在了解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的基础上,增强学生主人翁的责任感,培养初步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意识。
教学重点
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意义。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前面两节课中,我们已经明确选举权利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首要权利。此外,公民还依法享有政治自由,其中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那么除了这些,公民在政治生活中还享有什么权利呢?请看下面这个小例子。
材料:鞍钢电修厂一名普通工人,围绕改革和振兴企业的中心议题,在冬天没有暖气设备的简易房中,苦熬半个月,给厂领导写了一份建议书。这份建议书,从思想政治工作和经营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了8大问题,78条建议,共13000字。
教师提问:这位公民行使的是什么权利?(批评建议权)
讲授新课
三、公民依法享有批评建议权(板书)
批评建议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向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或一些建议性意见。批评建议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当我们看到政府以及一些工作人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出现哪些错误,哪些事情是当前老百姓急需解决的问题,公民都有权提出。那么,每个公民的批评建议权怎样才能实现呢?如果反映了情况,受到打击、报复怎么办?所以,保证此项权利的实现,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没有法律保障,这项权利就形同虚设。
1.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法律保障(板书)
(1)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监督权的一种,是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那么,究竟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呢?
投影:
批评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2)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批评、建议权(板书)
投影:
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我们看到,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保障实现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可以切实保证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国家非常重视保障公民实现批评建议权,不仅在宪法和法律中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十分重视人民的监督工作。邓小平曾经明确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职、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处分。
投影(教师提问)
1.为什么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会受到这样的重视?
2.公民享有批评、建议权有什么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事例,然后再讨论。
举例:“云南群众举报踊跃”
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据统计,1998年受理群众举报线索6270件,比1997年上升15.4%;1999年1月至5月,受理群众举报线索543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9.7%。
云南省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支持鼓励和保护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热情。如玉溪市和红塔区两级检察院接到群众关于玉溪市大昌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朱绍能受贿问题的举报后,果断立案侦查,不仅查实其受贿犯罪事实,而且攻破了朱绍能同工贸公司下属冶炼厂厂长朱万东因工作中发生重大分歧,由此怀恨在心,随后出资8万元,雇杀手将来万东杀害的犯罪事实,使朱绍能及杀人同伙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在各族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自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1745件职务犯罪案,涉嫌人员2074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法律责任953件,11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474亿元。
(学生讨论问题)
教师总结:我们看到,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得到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使得检察机关破获了很多重大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几亿元,让罪犯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所以实践证明,只有加强人民的监督,保证人民享有批评、建议权,才能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才能使政府取信于民,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举例:罗阳派出所请人大代表“挑毛病”
为了树立良好的警风警纪新形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江苏省赣榆县罗阳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刚刚产生,乡政府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胡芳军便邀请乡人大代表到派出所帮助他们挑毛病、提意见。代表们纷纷结合实际,对派出所工作提出了意见。代表们普遍认为,派出所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应该肯定,但因执法不严,“村霸”“街霸”等不法分子闹事现象时有发生,派出所应集中精力,严厉打击这些不法分子,确保一方平安。对此,派出所的领导们表示赞同,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在法律上有了保障还不够,公民要想行使批评、建议权,必须要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做保证,否则这些权利将无法实现。这些制度实际是一些措施,有了具体的措施,公民在生活中才能真正行使批评、建议权。如果没有措施制度,公民有了意见没处提,看到一些不良现象没有地方反映,没有地方提出,公民的批评、建议权就无法行使。所以除了法律保障外,必须还要有具体的制度和渠道做保证。
2.我国公民享有的批评、建议权具有制度保障(板书)
目前我国保障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制度有四种,让我们先来看第一种制度:
(1)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板书)
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很多公民对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有许多好思想、好建议、好方案。怎样把这些好建议集中到国家机关进行决策?于是,人民代表把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收集起来,及时地传递到国家权力机关,以利于国家决策。
举例:1999年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虽然只是一次寻常“例会”,但给人留下的印象却不同寻常。据大会议案组介绍,从代表们提交的议案来看,人民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往年代表们向大会提交的建议多,议案少。今年代表们提交的则是议案多,占了80%,而且多是立法的内容。第二,今年所提议案和建议大多属于社会热点问题。第三,所提议案质量较高,看得出很多议案在出手前都有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经过系统完整的准备。
(如果课堂有时间,组织学生搞一个小活动,如果时间不够,可以课下组织。)
活动设计:模拟人大讨论议案的会场,召开本班小型学代会。让学生在下面以小组为单位推选学生代表,这些学生代表再向大家征求意见。对于班级、学校工作中有哪些好的建议都可以提出,只要是正当合理的意见都可以采纳。在课堂上模拟一个学代会小会场,几名学生代表讨论收集上来的议案。
(这项活动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真正体会这个制度的重大意义。经过课堂演示,学生一目了然,并且能促进学生的参与意识与兴趣。)
在生活中,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应用得很普遍,充分发挥了
公民批评、建议权的作用。
举例:评议公安敢碰硬,临高人大抓典型
海南省临高县人大常委会敢于碰硬,善于监督,积极开展对公安工作的评议活动。他们通过个别谈话、微服私访发现,交警大队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账外设账,大吃大喝,费用开支失控,数目惊人,一部全新的小轿车17个月竟花去修理费27.6万元。
他们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设置举报电话,从中发现了重要线索。据群众举报,县公安局有一个不可告人的违法典型——罪犯符俊学竟当上了推销员。参评代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开展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弄清了问题的真相。参评代表紧紧抓住这个徇情枉法的典型,写出了《现行劳改犯竟当推销员》的评论材料,轰动全县。
他们随机抽查,调阅有关案卷,从中发现预审股滥用了80263元取保候审人员的保证金。
他们选准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如交警大队民警对领导大吃大喝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参评代表就决心弄个水落石出,终于查出该大队从1997年1月至1998年5月的17个月中共吃喝82.7万元,相当于该大队全体人员3年的工资。参评代表对这一问题的评议,竟成了临高县的爆炸性新闻。
代表评议是一种监督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评议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人大代表评议的材料和建议分为6个方面摘要列出69条整改建议内容,转交县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改。经过人大代表的跟踪监督,整改已初见成效。如到交警大队办事难的整改建议,促使交警大队进一步建立了“向社会服务承诺制”,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过去到交警大队办一个牌证跑十多次都办不了,现在只要手续齐全,不到15分钟就可以办妥,群众比较满意。此外,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玩忽职守、严重违法的干警受到了追究。如违法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符俊学已收监,并被押往监狱继续服刑。对涉及此案的两名副局长和两名有关人员,县委已做出停职审查、处理的决定。
(2)信访举报制度(板书)
这一制度是公民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主要途径之一,更是人民群众监督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和有效的方法。人民群众可以采取来信、来访、打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现在很多政府机构设立了信访举报机构,便于人民群众更有效地行使批评、建议权。
举例1:2211好一座连心桥
在辽宁省沈阳市,也许有人不知道市长的名字,但却了解“2211”。这个颇具权威性并被冠以“市长”二字的专线电话,自从1998年1月25日开通以来,共接到群众投诉和咨询约二十万次,办复、回复率超过95%,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有困难,找“2211”解决;有疑问,找“2211”解答;有委屈,找“2211”倾诉……沈阳人把市民投诉中心称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朱萃的女中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好而离家出走,家里人急得团团转。6天后,她在盘锦市给同学打过电话,女孩全家十万火急想寻找发话地址,但有关部门答复说需3天后才能查电话记录单。无奈之中,他们拔通了“2211”。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向省电信局和盘锦市政府求助,经过一番周折,于当天晚上查清发话地点在该市的站前饭店。于是,投诉中心一位主任与女孩的父亲连夜赶到盘锦,将一天没有吃饭、因交不起宿费而被扣留的孩子接回家中。朱某全家人对“2211”感恩不尽,想给投诉中心送一面锦旗。对此,中心领导这样答复:可不能花那个冤枉钱。你下岗了,家里用钱的地方多着呐!后来老朱带领全家人爬上他家楼房的最顶层,向“2211”的方向,向市委、市政府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有一位青年,下岗后妻子与他离了婚,扔下一个有严重残疾的6岁女童。不久,母亲肝火攻心撒手归西。一时间,这位青年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有一天,他拔通了“2211”,哽咽着说:大姐,我实在不想活了,孩子托付给你们,我也就放心了。当天,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了解到他的处境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鼓起了这位青年的生活勇气。最后,他说,等我将来有出息了,我还要打咱们的“2211”,再叫你一声大姐!
像上述这样的故事,几乎天天都要发生。在投诉中心每天收到的七百多个电话中,求助、投诉类占了将近一半。一批多年扰民的批发市场、娱乐中心迁了,关了;一些多年堵塞的下水道疏通了,临街不再污水、粪水横流了;一批超期服役的液化气罐更换了,上百个街头“流动zha弹”销毁了;许多居民户水通了,灯亮了,煤气火旺了,房屋不漏了……这些,都无不凝聚着投诉中心的心血。“2211”,被誉为沈阳市委、市政府与市民联系的绿色通道。
举例2:上海虹口:信访实行追踪制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制定实行了信访跟踪制度,即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或应由其他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在按规定作转办处理后,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处理进度及处理结果,改变过去那种“一转了之”的现象。
该制度要求把信访接待工作的落脚点真正放在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对检察机关查处或转办的信访事项,均要做好答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答复。对署名信访、重复信访、信访老户、集体上访等转办事件要求在材料转出后的1至3个月内,不定期地进行跟踪回访,直到事项处理结束。
在跟踪过程中,他们严格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处理实际问题与进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原则,坚持归口办理,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不干涉有关组织或单位的行政事务,主动争取有关单位及其上级的支持,做好配合工作,同时,在工作中还要适时对症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该制度还要求结合信访工作的“难点”、“热点”,开展调查研究,向领导和各级政府、组织提供综合性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服务,同时在信访跟踪回访中,还要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巩固信访工作成果。
举例3:长沙雨花:举报电话全天候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实行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举报,拓宽了举报线索渠道,增加了举报线索来源。一年来,该院举报中心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接听的举报电话达七八十件,占全年受理举报线索的三分之一。
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举报,使一些既不愿上班时间举报,又不愿自己当面举报的举报人,选择了晚上电话举报。1998年5月23日,一位举报人白天打电话到举报中心提出有线索要反映,但白天不方便。该院举报中心马上告知实行24小时举报电话承诺制度,任何时候都有人接听举报电话,随时受理举报。当晚1l点钟,该举报人果然打电话进行了举报,而且举报内容翔实。接听人员立即将情况汇报领导,研究部署第二天的初查方案。结果,根据举报,只用一天时间就将所举报的中建五局三公司—职员贪污受贿问题查清,并于当日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
实践证明,信访举报为中央国家机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和依据。
(3)新闻监督制度(板书)
这一制度,也是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手段。新闻监督是通过新闻媒体来完成的。我国现有的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图书等。
现在电视上有很多新闻节目,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丑恶现象、违法行为,进行了抨击和曝光,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教师提问:“有这样几句话,大家知道是谁说的吗?“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
这就是朱镕基总理在1998年10月7日与“焦点访谈”编辑、记者座谈时,他赠给编辑、记者的四句话。朱总理还提出:“我也是你们监督的对象。”在这次座谈中,朱镕基指出,舆论监督非常重要,它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通过舆论监督,纠正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使全国人民受到鼓舞,形成强大的凝聚力,促使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我国众多新闻媒体的线索,都是从人民群众中来的。建议权提供了便利渠道。新闻媒体也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
(4)其他监督制度(板书)
举例1:大连公民可旁听人大常委会
我们见惯了电视上的会议场面,但摄影记者调转镜头对准会议室的最后一排拍个不停,恐怕还是少见。此情此景,就出现在大连市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从这次会议开始,大连市的公民可以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于是,会议室最后一排的旁听席——“喧宾夺主”,成了媒体镜头争夺的对象。
由于会议室座位有限,首次旁听只有12个名额。12位公民来自工、农、商、教育、法制等10个系统,6人由组织推荐,6人自愿报名。12个人都穿着整齐的服装,提前来到会场。在闪光灯下,他们镇定自若,认真地听台上的报告,有人还不时做些笔记。
大连市沙河口区监察局的周爱梅是组织推荐来的,她说:“作为首次旁听公民之一,很荣幸。”至于为什么让她来听,她说,大概是这次会议中有一项关于“行政监察法”的议题吧。
在某商场工作的刘景峰,是本次旁听公民中最年轻的一位,只有21岁。记者到这家开业没几天的商场找他,商场工作人员都说:“知道知道”。一位同事拍着他的肩膀说:“我们这位小兄弟也参政了。”显然,参加旁听让刘景峰成了商场里的小名人。10月中旬,刘景峰看到《大连晚报》登出人大允许市民旁听的消息后,立刻打电话到人大常委会秘书处申请。秘书处请他去谈了谈旁听动机,几天后就通知他审批通过了。刘景峰说:“我从中学到大学一直是政治课代表,对政治比较感兴趣,愿意更多地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听说以后的常委会要改成一个月开一次,通通气,这是好事。老百姓可以参政议政,通过人大了解和反映些问题。”他说,希望大连好上加好。他还想就城建规划、开通地铁等问题提些建议。
按规定,到会的公民只是旁听,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如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本选区的人大代表或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反映。尽管年龄、职业各不相同,但12个人旁听后的看法很一致,觉得能够直接了解一下大连市的政治、经济工作,挺好的。
本次会议共听取、审议了11个议题,其中关于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草案已在《大连日报》发表,以征求群众意见。对此,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大连市委书记于学祥说:“在重大问题上公开,能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再把这些意见反馈到常委会上讨论,这样做在重大决策上能更好地顾及市民利益。在这两者的中间环节增设市民旁听,能够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法规制定的自觉性,使之有更好的群众基础,以便市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履行自己的义务”。
大会分组讨论,12个旁听的市民也被分到3个组里旁听。出乎旁听者意料,他们发现市人大常委委员们熟悉情况,讨论起来是那么认真,而且对政府的职能部门提出了许多意见和要求。旁听市民表示,回去以后要做好义务宣传员,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人大常委会工作状况。
旁听的麻柔鹏律师对记者说,旁听应该持之以恒,最好把它纳入法制化程序。西方旁听制度形成很久,中国则刚刚起步,一定要严肃对待,不要流于形式。
举例2:上海“110信箱”耳聪目明
上海警方深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最近,他们推出一项新举措----上海市民发现治安问题可随时拿起正义之笔向市公安局“110信箱”举报。
1999年1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设立了“110信箱”,该信箱主要瞄准的目标:举报盗窃、扒窃、抢劫等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公交线路;欺行霸市、聚众斗殴、侮辱妇女、地方恶势力突出的地区、场所;聚众豪赌、街头设摊诈赌频发的地区、场所;卖yin、嫖娼、se情服务、吸(贩)毒及制、贩卖、传播yin秽物品等丑恶现象突出的地区、场所;私刻印章、贩卖赃物、印刷买卖假文凭、假发票等非法交易市场;治安问题突出的外来人口集居地等。根据有关规定,向“110信箱”举报的信件由市公安局组织专人及时受理,按照举报的情况由市公安局直接查处或区、县分局查处,在20天内必须将查处结果报市公安局指挥部。截至当年3月20日,“110信箱”已受理群众投寄的信件244件,其中属于“110信箱”受理范围的有134件。
通过对“110信箱”信件的查处工作,上海市民关注的卖yin、嫖娼、赌博等治安顽症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
总之,这些制度为公民更好地行使人民监督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桥梁和保障作用,是我国公民真正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有力保证。
归纳小结
这节课我们明确了批评、建议权是人民的一项监督权,是公民的一项民主权利,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我国公民的批评、建议权是有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的。
在本课书中,我们了解了公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的重要权利,让我们来回忆一下。
课后作业
就学校周边的环境、交通、市场秩序等问题,或者你所关心的其他问题,写一篇批评或建议书,送交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