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高考作文阅卷请过三重门
2003年10月19日12:39 每年高考结束后,总会有一些对高考作文阅卷工作见智见仁的“说法”,听得多了,也就有了一些“想法”,写出来求教于方家。
有一种说法,高考作文阅卷老师首先要写一写高考作文,据说有的地方不只是“说法”,而已经是“做法”了。我以为此举甚有必要,目的倒不在于给阅卷老师出“难题”,让阅卷老师“难堪”,而是为众多考生负责。因此阅卷者倒不一定要与考生“同步写作”,也不一定非要“打分”不可,但必须把“写”作为取得阅卷资格的条件之一,这恐怕不应该是个问题的。
那么,过了这一关是否就可以参加阅卷了呢?我看还不够。正如一个出色的运动员未必能成为一个出色的裁判员一样,能写好作文不一定就能判好作文,尤其是有特定要求的高考作文。高考作文阅卷不仅需要“手高”,也需要“眼高”。因此,不妨再拿几份当年或前两年不同档次的高考作文,请阅卷老师就文中的“亮点”或“疵点”作些点评。点评最好不要采取指定式的“规定动作”,而应该是需要用“慧眼”来“发现”的“自选动作”,这更能看出点评者的水平。
最后,鉴于高考作文阅卷是一件需要在既定时间内又快又准地完成的“活计”,不允许“慢功出细活”,所以还应该请阅卷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本高考作文的评判。评判不同于前面说的点评,只要圈出错别字和不正确的标点符号,划出病句和辞不达意处,最后打上分数即可。
我想,参加高考作文阅卷的老师,若能过了写作、点评和评判这“三重门”,应该说是比较称职,也可以让考生和家长放心了。由他们来评阅高考作文,是能保证较高的质量,有较高的信度的。
高考,尤其是高考作文阅卷工作是关系到众多考生和家庭以至于“惊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大事情,我们可以不去讨论这种现象是否正常,却无法回避这一“存在”。既然如此,与其每年高考后放一通“马后炮”,与其为“稳定大局”而掩饰矛盾,还不如“未雨绸缪”(其实已经是“有雨”了),在造就一支过硬的高考作文阅卷队伍方面切切实实下些功夫,拿出些举措来。只要有关部门下决心,这应该是可以办得到的。